各县市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规范管理使用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的通知》(云应急函〔2021〕19号)要求,按规范程序及时将中央、省下达的救助资金和物资于2月4日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州应急局2月3日至5日组织5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州10县市进行了督查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冬春救助工作启动以来,州应急局先后于12月12日下拨省级救灾物资棉被4000床、大衣2000件,25日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580万元,支持各县市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保障,并明确时限必须于春节前发放到位,兑现到受灾群众手中。从总体情况看,各县市能抓紧抓实冬春救助工作,精心安排、积极谋划,紧盯目标、压实责任,措施有效、及时发放。其中:楚雄市、禄丰县实行现金发放(一折通);姚安县实行现金发放(一折通)加实物发放;武定县资金下拨到乡镇,乡镇采购 实物发放;双柏、牟定、南华、大姚、永仁、元谋6个县统一采购 实物发放。截至2021年2月4日,全州已救助23.15万人,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成效明显。禄丰、姚安灾情报送、灾害救助工作认真细致,资料齐全,发放手续完备,督促检查有力,禄丰县先后组织3次检查3次培训。大姚县下发了自检自查通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牟定县组织集中统一发放,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参与督促检查,并把灾害救助工作纳入乡镇绩效考核,加快了发放进度。
二、存在问题
(一)业务不熟,工作脱节。部分乡镇无固定或专职人员,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不熟悉。村委会(社区)没有专职灾情统计员,加之今年两委换届,灾情报送和灾害救助工作脱节。
(二)责任心不强,相互推诿。应急管理、灾害救助工作连续性较强,有的乡镇灾情报送在党政办或安监办,灾害救助工作在社会事务办、经济办,相互之间协调不够,台账资料不齐全。
(三)认识不够,落实不力。有的县、乡镇、村委会(社区)对灾情报送、灾害救助等认识不到位,领导不会管,灾情不会报,资金不会用。
(四)指导不力,督查不到位。有的县资金物资虽然已及时下拨各乡镇,但省州下发的工作要求未及时传达,未深入基层开展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救助资金是民生保障资金,是受灾群众的“救急救命钱”,同时也是“高压线”,是今年纪委监察督查的重点。各县市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要求上来,依法依规开展救助,坚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按规范程序和时限要求,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受灾群众家中,把党和政府关心关怀送到受灾群众心坎上。
(二)自检自查,立即整改。要针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检查组反馈的意见建议,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等要求,对2019年以来下拨的所有救灾资金物资,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自检自查,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经得起人民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
(三)加强培训,提高技能。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强化各级干部对相关政策法规和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学习,充分了解掌握应急管理、灾情报送、灾害救助法定程序,切实提高业务人员技能。
(四)规范程序,精准救助。再次重申,对每一次灾害过程要以村委会(社区)为单位,建立到户《受灾情况统计台账》,为精准救助提供真实可靠依据。要结合灾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灾害救助标准和方案,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分类救助、重点救助,严禁平均分配。要精准把握资金用途,不得扩大使用范围或预留资金,坚决守住8条底线,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救灾款物的发放要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