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依据评审组织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及审查合格结果,楚雄州应急管理局认定以下5户非煤矿山企业:禄丰鑫宇矿产有限责任公司(路溪乡大干坝钛选厂)、禄丰鑫宇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禄丰县碧城镇大山头石料厂、永仁县宏达页岩砖厂、永仁县白龙山新型综合建材厂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之日起),现予以公告。
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情况,可电话或来信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称号。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