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组织单位,企业:
根据《云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各县市、各单位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经各县市应急管理局推荐和企业申请,楚雄州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1月16日—18日组织相关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建企业进行了实地初评,根据初评情况拟推荐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中广核楚雄牟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为2024年云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有关单位和公众如对被公示单位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将有关情况向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联系人及电话:陆晓洁 0878-3393386(带传真)
联系地址:楚雄市威楚大道196号
电子邮箱:cxajfgk@163.com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