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应急管理的有关要求,州应急管理局起草了《楚雄彝族自治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
一、登录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或者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网站,下载《楚雄彝族自治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征求意见稿)》》文本;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发送至邮箱645637908@qq.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寄至:楚雄市威楚大道196号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邮政编码:675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