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云应急函〔2021〕215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应急〔2023〕6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经评审,楚雄州新利发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通过了危险化学品三级安全标准化初次审核,有效期3年(自公布之日起),现予公布。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州应急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联系电话(传真):0878-3374859。
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情况,可电话或来信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称号。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