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州级有关部门,中央、省驻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元谋“2·0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好迟中华州长、徐云副州长关于元谋“2·0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州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就强化春节期间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当前,在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不同层次的问题和困难,一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较往年有所不同。春节临近,各地务工返乡人员增多,婚丧嫁娶、红白喜事、杀猪饭等各种民俗聚会活动频繁,必将导致交通方式复杂多样,交通出行需求倍增。因受疫情影响,今年春节期间短途运输、小范围周边活动将增多,城郊结合部将成为人民群众出行较为集中的区域,交通安全管控重点较往年有很大差别,勤务管理模式亟待调整更新。二是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在交通安全设施方面,全州农村道路的安全防护设施普遍缺失,交通标志标线不完善,夜间无路灯照明等,成为最直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在交通安全防范意识方面,驾驶人交通安全法纪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摩托车违法载人、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私家车超员、超速,拖拉机农用车客货混装、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十分突出,加大了道路通行的诸多不安全因素。在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推进方面,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无人员、无机抅、无经费、无办公地点、无基本装备的状况,已达到70.88%比例,且只有公安交警1家部门在推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劝导力量薄弱,“两站两员”工作任重道远。三是楚姚高速、武易高速公路存在着诸多的风险和隐患。在管理保障方面,楚姚高速公路由于交通安全管理警力编制、营房建设、执法装备及科技管控设施建设等交通管理保障事项尚未解决,暂时由沿途的楚雄市、牟定县、姚安县、大姚县4县(市)公安交警部门实行属地交通安全管理;武易高速公路在州辖区途经武定和禄丰2个县,只能由武定县、禄丰县交警大队暂时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由于无营房建设、无交通警力、无科技管控设施和执法装备保障,导致两个大队道路交通监管工作十分困难和被动。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方面,两条高速公路交通标识标志仍然不完善;平交口较多;公路沿线存在村民放牧情况;部分路段工程施工尚未完成;桥隧比重大且有的路段处于下坡状态。特别是近期以来,车流量大幅度增加,流量达到2500辆/天,在春节期间7座以下小型车免收过路费的原因,两条高速公路全线流量将增加3~5倍,管理需求与警力配比严重不足。加之,驾驶人适应路况及危险因素辨识不到位,导致事故频发多发。
二、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感。针对以上要素分析,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以事故预防为中心,坚决克服松劲麻痹思想和厌战畏难情绪,切实增强做好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狠抓责任领导、狠抓源头治理、狠抓秩序管控、狠抓隐患排查整治、狠抓督导检查,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一要加强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各县市要认真分析今年春节交通安全的新特点、新形势,协调部门联动,强化精准研判,深入排查交通安全隐患,严把交通安全关,切实防范化解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风险隐患,确保春节期间道路畅通、安全、有序。二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各县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工作重心,切实担负起职责使命,进一步加大道路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提高道路安全通行效率。要加强农村“两站两员”队伍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交通安全劝导作用,落实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责任。要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有效开展交通违法行为联合整治,重点查处摩托车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私家车超员、超速,拖拉机农用车客货混装、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农村道路通行环境,严防农村地区群死群死事故的发生。三要着力解决困扰高速公路管理的困难和问题。目前,楚姚、武易两条高速沿线的楚雄市、牟定县、姚安县、大姚县、武定县、禄丰县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综合考虑警力编制、营房建设、执法装备及科技管控设施建设等事项,争取尽快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进一步完善、规范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勤务模式,提升管理效能。
三、进一步加大路面监管执法力度。各级公安交警、路政、运政、公路养护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道路通行秩序整治、道路交通“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依法从严监管、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全州道路交通安全、通畅。一是坚持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科学调整不同时段的勤务安排,确保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实施有效管控,将警力尽可能地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大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以及自备车、农用车违法载人、非法营运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对全州各班线客运线路重点路段和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强化日常路面巡查管控。三是加大对驾驶人员,尤其是大、中型客车驾驶员的管理,要严格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强化车辆维护管理,认真履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职责,严防“带病”、超员车辆出站。四是进一步加强对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五是高速公路沿线的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道路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依法打击私自拆除道路设施的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整有效。
四、进一步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职能职责,迅速研究制定细化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认真抓好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工作。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县市及相关部门,州安委办将依据《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楚安字〔2020〕9号)有关规定进行约谈,并纳入年终考评重要内容,权衡扣分。对春节期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大,认识不足、思想松懈麻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对相关县市和单位进行全州通报,对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并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