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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汇报及体会------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

  • 日期:2021年12月28日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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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021年7月28日,按照安全监管部门及我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29人在安全环保部会议室对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集中培训宣贯学习会议。会上由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重点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总体要求、修改内容的新旧对比、法律责任等作了详细解读。会议要求公司各单位需购买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读本及新安法专家解读的资料及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做到公司全体员工能清楚知晓自身担负的安全生产职责、义务和权利以及违法后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2021年8月至9月底,公司各单位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要求,自行购买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读本及新安法专家解读资料共计100余份发至各科工段班组进行宣贯。公司各科工段班组分别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了40余场2700余人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培训学习,清楚知晓了自身担负的安全生产职责、义务和权利以及违法后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总则修改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立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提出了需关注员工心理行为习惯、只要“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未出事故也将依法追究危险作业罪的刑事责任;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增加违法条款,全面加大违法的处罚力度等法律要求来引导企业全员对事故进行提前预防。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不只是安全管理部门的责任,而是所有参与生产的人员都担负着安全生产责任。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实施,给安全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接下来公司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通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提高公司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明确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推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跃上新的高度。

2、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为契机,全面提高员工自身学法、懂法、用法水平。增强公司全体员工自我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增强应急救援的处置能力,提高安全意识。

3、通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督促隐患治理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部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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