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基层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财预〔2015〕121号)、《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楚财企〔2018〕47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细则的通知》(楚政办通〔2014〕41号)和《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通知》相关规定和程序,现对楚雄州应急管理局申报的2021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拟扶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5日至7月9日(5个工作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和州财政局监督检查科、资源环境科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联系电话:
州应急管理局办公室:0878-3391186
州财政局监督检查科:0878-3123526
州财政局资源环境科:0878-3123223
附件: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拟扶持项目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5日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省级安全生产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拟扶持项目公示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 |
2 |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