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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1-1207001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中共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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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指挥中心、政治部:

因工作需要,经2021年11月29日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班子成员及州管非领导干部分工进行调整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党委书记、局长张勇

负责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二)党委委员、副局长董云辉

分管非煤矿山科、水旱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管理科、火灾救援管理科,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分管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选矿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程、标准、规范,指导监督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煤矿山领域缉枪治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矿山建设等工作。对非煤矿山行业领域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相应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分管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分管负责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综合减灾规划编制,协调指导县市组织较大及以下森林草原火灾调查处理(或调查评估)有关工作,督促重点部位,火灾多发、频发的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指导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调度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组织火灾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三)党委委员、副局长成泰宏

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科、风险监测和预案管理科,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分管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油气管线、危货寄递、禁毒防艾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相应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分管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灾害救助、应急管理统计分析、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使用监督、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工作;全州综合减灾救灾规划、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编制,有关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工作,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损毁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工作。

分管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重大灾害指挥部协调保障、应急预案编制、预案演练、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等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统筹全州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州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州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各县市应急救援力量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四)党委委员、副局长杨立欧

分管政策法规科、应急指挥中心、政治部,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行政审批、依法治州、依法行政、普法、政务服务、深化改革、“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等工作;监督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分管负责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指挥平台建设、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管理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指挥各应急专业队伍、衔接部队应急救援等工作。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组织拟订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及社会征用等制度。

负责分管局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含老干、共青团、统战工作、工会、妇联等)、意识形态(新闻发布)、精神文明(创文创卫)、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五)党委委员、副局长周绍佳

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执法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市、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和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州性的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分管负责组织、监督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石油(炼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分管负责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州级提级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执法和事故统计、“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较大以上事故审核证明等工作。

分管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相应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党委委员、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李学能

分管负责办公室工作,兼任办公室主任,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安全生产监察和其他工作。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综治维稳、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网站管理、大比拼、重要文稿起草、档案管理、对外新闻宣传(网站、信息宣传)、群众工作、信访、扶贫、舆情应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督办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项目建设和管理、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节能减排等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七)保留正处级待遇干部符洪彩

协助党委委员、副局长杨立欧同志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三级调研员宋兴洪

协助党委委员、副局长周绍佳同志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四级调研员冯恩在

协助董云辉同志分管火灾救援管理科,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负责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综合减灾规划编制,协调指导县市组织较大及以下森林草原火灾调查处理(或调查评估)有关工作,督促重点部位,火灾多发、频发的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指导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调度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组织火灾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级调研员邬斌斌

协助成泰宏同志分管风险监测和预案管理科,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重大灾害指挥部协调保障、应急预案编制、预案演练、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等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统筹全州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州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州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各县市应急救援力量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十一)四级调研员余加兴

负责安委办日常工作,兼任安全生产协调科科长,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其他事项

(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承担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科承担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水旱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管理科承担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本分工未尽事宜,局领导按各科室(政治部、指挥中心)对应职能职责安排工作。职能职责中没有明确的,按局领导安排执行。

(三)工作既有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实行“AB角”工作制,局长外出,临时指定负责人负责工作,分工协作关系明确如下:董云辉—成泰宏,杨立欧—周绍佳,冯恩在—邬斌斌。

(四)请各县市应急管理局、本局各科室(政治部、应急指挥中心)按照以上分工汇报联系和对接工作。

中共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