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楚雄州应急管理局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基本的民生”意识,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落地,为巩固应急管理质量、维护全州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安全生产建设水平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州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州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州应急局党组建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六次学习、第13次党委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楚雄州突发事件层出不穷、工作量剧增的情况下州应急局党组成员全员参加了州委党校的法治培训,10名普通党员在州委党校聆听了法制讲座。
(二)严格落实年度学法计划,层层推进法治工作
制定并严格落实《楚雄州应急管理局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干部职工通过按月集中学法的方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在宪法宣传周,州应急局全体干部郑重庄严向宪法宣誓,并认真学习观看了《中国宪 法》宣传片,印发了《宪 法》学习的重点知识,并根据要求认真参加宪法专题学习网络答题。干部职工通过在线学习、在线测试、观看专题片、举办讲座等方式,进一步加深对民法典不同编目的理解,把实施运用好民法典体现在应急管理工作中。
为推进全州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州局初次领证、到期换证的21名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参与2021年州司法局举办的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参加全省申领行政执法证网上考试并全员通过,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三)规范权责清单,坚持依法行政
2021年5月按照州营商办的要求,再次开展理权责清单清理,州应急管理局共保留行政职权7类397项,其中行政许可47项、行政处罚308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检查18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职权14项。严格按照清单进行行政执法,清单外无审批,清单外无权力。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化应急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推进简政放权、简证便民等服务工作。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根据全州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影响公平竞争专项清理,我局印发了《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了公平审查机制。再次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对州级应急管理47项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和流程图进行修编、完善,编制了《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印发了《楚雄州应急局规范完善行政审批有关流程的通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由州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集中统一受理,统一制作规范的审批流程图等格式文书,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压缩办理时限50%以上。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信用建设。及时下发《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楚应急〔2021〕17号)、《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非煤矿山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应急〔2021〕15号)、《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楚应急〔2021〕14号)、《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方案》的通知》(楚应急〔2021〕10号),制定了安全生产信用“黑名单”认定程序及联合惩戒措施,建立了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同时,制定了《楚雄州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制度》,建立了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保障失信主体权益。2021年州应急局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185件,三类人员资格证5019件。州县应急管理部门在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坚决杜绝“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行为。
(五)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清理实效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颁布后的新要求,认真开展部门行政性文件的清理,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清理我州应急系统的权责清单,根据“下位法从其上位法”的要求,清理行政性文件的内容,该废止的予以废止,该修订的予以修订。经清理,州应急局没有需要废止或修订的行政文件。
(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基层执法力量
为深化全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5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应急〔2020〕8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应急〔2021〕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州应急局起草了《楚雄州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因同城不能设立两只执法队伍与应急管理执法实际不相适应的问题,未能达成共识而下发文件。现我局正积极与省应急厅、州人民政府请示汇报,以便进一步推进此项改革进程。
(七)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深入推进全州应急管理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法治政府,我局先后制定下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及《楚雄州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完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安全生产行政强制流程图》《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程序流程图》《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按照州司法局的要求,在州人民政府网站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行为进行公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规范音像记录,州应急局配备了45台执法记录仪,执法人员人手1台,做到了重大执法活动和重点环节音像记录全覆盖。建立健全了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规范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存储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州应急局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由分管执法工作的副局长任委员会主任,法规科、执法科等业务科室为成员,定期对州应急局执法检查中查处的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2021年州应急局召开案审会6次,审查28件案件。
(八)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强化重点行业监管
为扎实做好当前全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1—10月,州安委办共5次组织18个综合督查检查组、11个专项检查组对10县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森林防火、道路建设施工、水利施工、特种设备、学校、旅游等安全工作开展督查检查,累计发现安全隐患1283条,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1419条,并及时交办属地县市政府和企业限期整改;向省、州有关部门和企业发出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提醒函5次,确保了清明、“五一”和中秋国庆节等假期及COP15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今年以来,州应急局联合消防救援部门组织开展2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督促7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及时整治消除了206条安全隐患;取缔安全条件不符规范要求的烟花爆竹零售店45户(个),查出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304起,立案查处69起,查扣收缴非法违法烟花爆竹4332.5件(箱),行政罚款处罚3.75万元,行政拘留4人,批评教育处理113件、115人。累计完成非煤矿山、尾矿库检查231户(次),查出事故隐患共623项,已完成整改591项,整改完成率95%,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94份,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8户,关闭2户,罚款10户,行政处罚25万元。组织检查工贸企业260个(次),形成检查记录240余份,现场排查隐患1411条,下发隐患整改督办通知书154份,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7份,对存在各类隐患的粉尘涉爆企业,下达限期整改指令33户、停产整顿2户、实施行政罚款1户。认真组织开展三级巡查四级预警工作,省、州、县三级共巡查工贸企业52户,巡查发现隐患851项,其中重大隐患70项,已整改64项,整改率91.4%;一般隐患781项,已整改764项,整改率97.8%,已经发布预警通知单52户,已解除预警42户,申请待解除预警10户。
全州应急管理部门共执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255家(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3759份,排查隐患6787项,整改隐患5063项,整改率74.6%。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23件,实施行政罚款400.44万元,其中事故罚款230.26万元,监督检查罚款170.18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22个,提请关闭5个。州应急局共对135户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下达各类执法文书434份,排查隐患1498项,整改隐患1113项,整改率74.3%;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1件,收缴监督检查罚款77.12万元,责令停业整顿企业3户,没有因执法错误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重大舆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九)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借“5·12”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宣传月东风,加大对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5月12日,由防灾减灾委办公室牵头,集中开展“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全州参与防灾减灾宣传活动3.1万余人,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0万余份,悬挂防灾减灾宣传标语1000余条;张贴科普挂图、图片、展板1500余板;向30万手机用户发送宣传短信;组织演练260场次参演人员3.97万人,增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性、可操作性,全州累计受益30万人次。6月16日,州安委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及各界群众参加了宣传咨询活动。全州近1000余名工作人员参与,设立宣传咨询台700余个,发放相关安全宣传资料9万余份,展出安全警示展板350块,媒体宣传报道20余次,为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类安全问题2000余人次,播放生命重于泰山安全警示教育片200余次。
2021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安法”)正式施行,州应急局、州安委办先后两次下发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新安法》的宣贯工作。组织上百家行政单位、驻楚重点企业深入学习贯彻《新安法》,学通弄懂新形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全州应急系统购买《新安法》10000余册发放相关行政单位及重点企业进行学习。在州应急管理局官网设立《新安法》宣传专栏,刊登我州内相关单位新安法学习成果,第一波掀起《新安法》宣贯热潮。
楚雄州安全生产教育基地于2018年10月开始投入使用,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警示教育片播放、重点案例讲解等功能于一身,是我州安全生产普法宣传的重要阵地,先后迎接了国家应急管理部领导、省应急厅领导、楚雄州委、州政府领导、省内外应急部门领导及州内外安全监管部门人员、指导、参观,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学习。截至11月,累计接待参观1750多场(次),58500多人(次)参观、学习。
(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州应急管理局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局党组会、局务会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法治宣传工作汇报,及时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明确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表率作用,将学法普法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内容认真推进实施,努力创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并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成功。建立《中共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制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程序。坚持对各类重大行政决定事项进行决策前合法性审查。通过审查,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州应急局领导干部未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局长张勇同志在年终就推进法制建设工作作专项陈述,局党组成员均在述职报告中对守法、普法进行了阐述,述职与述法深度融合。
(十一)加大法治建设督察考核力度
建立《楚雄州应急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督查检查和奖惩制度》,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全面目标考核挂钩,普法办可就此项工作向局党组提出奖惩建议,并对表现消极的个人有一票否决全,为切实做好我局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保驾护航。
州应急局内部积极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的评审工作。州局法规科从上一年已办理完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件目录中,随机抽取多个案件,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并对年终评优选先提出书面处理意见。2021年评审行政许可32件,行政处罚4件。
二、存在不足
(一)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仍需提高。全州应急系统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平衡,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与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尚有差距。
(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学习需要加强。应急管理执法人员数量较少,执法任务繁重,开展执法培训机会不多。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门类多、更新修订快,行政执法人员在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应急管理法规还不健全,特别是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方面存在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依据不完善的问题。
(四)人员结构老化,专业人才较少,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应急管理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就是最基本的民生”论述,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法治政府建设新进展新成效推动应急管理质量持续改善。
(二)强化法治建设的政治和组织保障。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坚决扛牢压实抢险救灾、安全生产的责任,以改善应急管理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应急管理问题为重点,用法治力量保护、推动应急管理的高质量发展。
(三)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改革。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改革是部门组建后为适应职能职责转变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为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的具体要求,下步,我们将就现存的问题,靶向制定解决方案,多方与省应急厅、州人民政府请示汇报,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改革。
(四)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根据新形势下的新要求,着力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领域的“堵点”“痛点”和“盲点”,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规范部门依法行政。
(五)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法制审核队伍学法,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应急管理类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根据行业特点,广泛开展普法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法治意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提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按照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安排部署,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2021年12月8日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