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应急管理局: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 年文件审批单对《楚雄州财政局对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解决办公用房修缮经费请示的意见》(楚财资环〔2021〕29号)的批示,以及《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对州应急管理局办公用房修缮请示的回复》,现从州级运转经费中下达办公用房修缮经费 10 万元给你们,专项用于附属楼办公用房楼顶修缮改造。此款列入2021年“224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209·维修(护)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13·维修(护)费”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请你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既定目标认真开展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并自觉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