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教育体育局、楚雄技师学院、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州工信局、州搬迁安置办、州应急管理局州商务局、州卫健委、州医院、州人社局、州林草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州级财政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财预 【2021】237 号)文件,结合你单位2020年年终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申报情况,经2021年1月12日预算编审委员会会议审核,现将州级预算单位 2020 年年终结余结转资金 5811.78 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表 )。请你们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