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助资金下达情况
2022年,及时向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的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的生活救助,下达10县市冬春救助补助资金2674万元(中央2309万、省级155万元、州级200万元、省级慰问金10万元),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中央资金2309万元正在通过“一卡通”,2023年春节前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切实解决受灾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灾害救助开展情况
压实灾害救助和资金使用管理责任,一是扎实做好2021年冬和2022年春的救助工作,加强分类救助、精准救助,去冬今春全州共发放救助资金1896.06万元(其中:2021年下达中央1518万元、2022年春省级下达155万元、州级200万元、县市投入23.06万元),调拨御寒物资棉被4000床、大衣2000件、彩条布1708件,采取资金和实物的方式,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6.35万人,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深入开展春节走访慰问,下拨慰问金10万元,1月25日至26日,省委省政府2022年春节慰问组深入双柏县“6.10”地震灾区走访慰问受灾困难群众100户,保障了受灾困难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幸福的春节。三是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压实冬春救助资金监管工作责任,为保障救助资金使用安全,确保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采取一天一调度,一天通报的方式加快救助进度,2月18日至25日,州应急局、财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救灾款物的拨付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管理是否规范,有无贪污、挪用、挤占等情况进行督查了抽查。四是扎实做好2022-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迅速成立冬春救助对象调查组,开展需救助对象调查统计,坚持“自下而上、程序规范、全面深入、应统尽统”原则,明确需冬春救助对象范围,掌握需救助人数、资金和物资需求等。应急管理、财政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做好需冬春救助人员的调查、统计、核定等工作。10月18日至21日,州应急局、州财政局派出联合工作组对2022—2023年度受灾群众冬春需救助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抽查2至3个县市,每个县市抽查2至3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1至2个村委会(社区),每个村委会(社区)抽查2至3户。加强对冬春需救助工作的指导督促,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及时核查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困难人员冬春需救助情况,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要求实施救助。
三、防灾减灾工作情况
一是紧急调运物资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今年以来,累计调运救灾物资帐篷30顶、床上用品150套、棉被150床、棉大衣50件,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和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切实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防寒保暖,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二是加大储备力度前置救灾物资。牢固树立“防大灾、备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做到“有物资、调得出、用得上”,压实救灾物资保障和储备责任,提高应急物资保障水平和能力,确保应急之需。2022年各县市共投入442.85万元资金,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力度,丰富储备品种。截至12月31日,全州共储备帐篷4962顶,棉被52471床,棉大衣22288件,衣服32152套,毛毯13208床,彩条布1793件,折叠床9094张,床垫8933床,床上用品11775套等救灾物资。为提高救灾物资调运、分配和发放时效,2022年3月22日,结合全州自然灾害特点和州本级现有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将州本级储备的救灾棉被4000床、棉大衣4000件、衣服4000套提前布置到9个县市40个偏远乡镇,确保就近储备、保障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