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充实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规定,楚雄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州政府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州应急局、州审计局、州广电局、州林草局、省滇中引水建管局、楚雄分局、州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州地震局、州气象局、楚雄公路局、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州水文水资源局、州消防救援支队、楚雄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楚雄支队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