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助资金下达情况
2023年及时向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的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的生活救助,下达10县市冬春救助补助资金336万元(省级136万元、州级200万元),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二、灾害救助开展情况
压实灾害救助和资金使用管理责任,一是扎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加强分类救助、精准救助,2023年以来发放救助资金336万元(省级136万元、州级200万元),调拨省级物资棉被4652床、棉大衣3896件、衣服2000套、彩条布531件等御寒物资,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20余万人,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资金通过“一卡通”2023年春节前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切实解决受灾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压实冬春救助资金监管工作责任,为保障救助资金使用安全,确保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采取一天一调度,一天通报的方式加快救助进度。2023年2月,州应急管理局、财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救灾款物管理情况进行督查了抽查。三是扎实做好救助工作,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成立救助对象调查组,开展需救助对象调查统计,坚持“自下而上、程序规范、全面深入、应统尽统”原则,明确需冬春救助对象范围,掌握需救助人数、资金和物资需求等。
三、防灾减灾工作情况
一是紧急调运物资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今年以来,累计调运救灾物资帐篷30顶、床上用品150套、棉被150床、棉大衣50件,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和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切实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防寒保暖,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二是加大储备力度前置救灾物资。牢固树立“防大灾、备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做到“有物资、调得出、用得上”,压实救灾物资保障和储备责任,提高应急物资保障水平和能力,确保应急之需。各县市筹措专项资金,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力度,丰富储备品种。为提高救灾物资调运、分配和发放时效,结合全州自然灾害特点和州本级现有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将州本级储备的救灾棉被、棉大衣、衣服等物资提前布置到9个县市40个偏远乡镇,确保就近储备、保障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