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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审计整改情况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3-1024005
  •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审计整改情况
  •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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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州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2022年8月至10月对州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审计,于2022年11月30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发现州应急管理局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州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整改,目前全部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将问题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济管理权方面

(一)关于“收回职工多报差旅费未及时处理”问题的整改。2019年驻村工作队员差旅费报销政策调整后,由于州应急管理局没有及时掌握并执行新的规定,仍将驻村工作队员往返帮扶村委会与其他公务出差按同一标准报销差旅费,导致2019年5月至2021年8月期间先后有7名驻村工作队员超范围报销了部分往返交通费、途中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2021年9月,按州委组织部要求作了清查清退,退回款项列入单位其他应付款暂存,之后未作进一步处理。审计发现问题反馈后,州应急管理局立即与州财政局联系,明确资金缴交的渠道后,已于2022年12月将多报差旅费缴国家金库楚雄州支库。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关于“会计记录未完整反映实际经济业务事项”问题的整改。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9月从零余额账户中支付清华大学培训费,1人因事未参加清华大学培训退回培训费在单位专用账户,单位会计未记账直接冲抵出纳报账费用,造成银行存款专用账户发生额少记。审计发现问题反馈后,州应急管理局财务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2021年涉及的账务作了调整(调账不调报表),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未经审批支取备用金”问题的整改。州应急管理局会计未经领导审批,于2020年1月支取了备用金。审计发现问题反馈后,州应急管理局已责成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财经制度,认真落实“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等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备用金的支取程序,并确保先审批后支取,坚决杜绝类似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2020年后,州应急管理局未发生支取备用金业务。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3.关于“会计账面数与部门决算报表数不符”问题的整改。州应急管理局会计在调整账务时,未用反方向会计科目

冲销,导致会计账面收支数虚增,账表不符。2019、2020、2021年财政收支会计账面数比决算报表数多。审计发现问题反馈后,州应急管理局财务人员立即进行账务调整,调账不调表,已将2019年、2020年、2021年的3笔账务用红字冲销法调账,调账后账表一致。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经济监督权方面

(一)关于“专项资金监督不到位,2019年至2022年4月,州应急管理局与财政联合发文下达10县市的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资金部分被县市财政统筹使用,未全额安排给县市应急管理局问题的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反馈后,州应急管理局坚持立行立改,一是开展了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自检自查,根据十县市应急管理局上报的情况统计,经对接协调,相关县市财政部门已将被统筹资金纳入2023年予以安排。二是制定和印发了《楚雄州应急管理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和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形成定期监督检查机制,督促资金使用部门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预算;三是加强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科学编制预算,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及时限,定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督查和绩效评估,进一步提高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