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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3-1025003
  • 公开目录:规划总结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03日
  • 文号:楚应急〔2023〕3号
  • 主题词:

各县市应急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政治部:

现将《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总结2022年工作,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短板,谋划好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细化责任清单和监管举措,确保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走深走实,取得更大的成效。

2023年2月3日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要点

2022年,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应急厅的指导帮助和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防范各类自然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高效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各项工作,为楚雄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基本情况 2022年,全州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3起、死亡53人、受伤12人。与2021年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1起、死亡人数减少13人、受伤人数减少4人,分别下降20.4%、19.7%、25%。其中,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道路运输事故)2起、死亡7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12.5%;未接报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州生产安全事故呈现“三降一平”特点,重特大事故保持“零”控制,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向好态势。全州主要遭受了低温冷冻、雪灾、旱灾、风雹、洪涝、地质等自然灾害30件,共造成10个县市90.9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117216.17万元。其中: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1720.9万元,农林牧渔业损失101109.77万元,工矿商贸业损失9443.83万元,基础设施损失4404.27万元,公共服务设施损失537.4万元;因灾受轻伤3人,未发生致人死亡事件。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要求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州委、州人民政府坚持每年年初层层签订四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由州委书记与州委常委签订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责任书;州长与所有副州长签订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州长与10县市政府和楚雄高新区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管副州长与州级重点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州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首次在交通运输、危化、煤矿、非煤矿山等16个重点行业(领域)分别设立行业安全监管指挥部,出台《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州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楚安字〔2022〕18号)、《楚雄州人民政府领导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楚安字〔2022〕19号)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细化明确州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州委、州政府领导先后30余次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作出批示,州委常委会会议4次、州政府常务会议7次、州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16次研究部署全州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州委、州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组织1次专题学习。

(二)强化统筹协调,全力抓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牢牢把握“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总体目标,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9条、州100条细化措施的贯彻落实,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百日攻坚”行动、岁末年初重大隐患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州级挂图作战的84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全州建立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清单23143项,制度措施清单1157项,所有问题隐患均按时整改销号,并于12月下旬完成了10县市、12个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及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工作。自二季度开始,形成了以州委常委带队、州政府领导参与,每季度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排除和州级各部门每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工作格局。公安交管方面,查处交通违法114.14万起,同比增加35.84万起,上升45.78%,路查路管力度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四项指数实现近五年来首次全面大幅下降;交通运输方面,共检查企业232户次、运输车辆50.344万辆,发现问题隐患483项,整改完成483项,查处违法案件638件,查处“百吨王”车辆57辆;消防安全方面,共检查单位4937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4691处、实施临时查封29家、责令“三停”单位26家,督促整改自建房消防安全问题隐患2.5万处;能源领域安全方面,排查整治煤矿安全问题隐患378项,实施行政处罚175万元。督促整治和消除电力安全隐患151项、油气管道安全隐患38项,识别和有效管控油气输送管道各类高后果区安全风险91个;建筑施工方面,共查处安全隐患1056条,建立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清单22项;城镇燃气方面,查处一般隐患410项、重大隐患7项、城镇燃气管道占压点4处,取缔非法燃气企业7家;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全州共排查经营性自建房35876栋,判定存在安全隐患2245栋,其中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43栋、管控率100%,需鉴定7栋、鉴定率100%;重大安全隐患(黄牌)273栋、管控率100%,需鉴定114栋、鉴定率92.98%;一般安全隐患(蓝牌)1929栋、管控率76.6%,需鉴定928栋、鉴定率15.62%;累计拆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66栋,停止经营99栋,封存警示220栋;农机安全方面,注销变型拖拉机2139台,查处变型拖拉机违法行为94起,收缴假牌假证27台套;特种设备方面,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896家,检查设备5600台,查处安全隐患608条,立案查处单位14家。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安全专项整治,一大批问题隐患受到查处,州政府挂牌督办的34项、10县市政府挂牌督办的170项重大隐患,均按时完成了整改销号。

(三)强化担当履责,全力抓好直管行业安全监管。非煤矿山方面:落实了地方领导干部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明确42座非煤地下矿山、55座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人。加强督查检查和交叉检查,聘请专家“会诊”,共排查非煤矿山企业599座(次),排查安全隐患1497条,完成整改1452条,整改率97%。共整顿关闭非煤矿山30座,闭库销号尾矿库8座,超额完成省级下达任务,目前全州共有非煤矿山300座、尾矿库47座,转型升级工作成效明显。完成非煤矿山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37座,共建成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31座、联网12座,所有在生产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完成了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建设。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坚持把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贯穿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共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850户(次),排查治理各类隐患3196条,其中重大隐患22条。关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户,暂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1户,注销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户。督促指导10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克期完成了生产作业区、集中控制区、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区“四区”按相关规范标准有效分离改造任务, 8户自来水企业全面完成使用低毒性次氯酸钠替代液氯消毒杀菌技术改造,立案查处非法违法“小化工”4起。加强禄丰勤丰化工园区隐患问题整改监督指导,推动整改隐患降低风险(由B级降为C级),并顺利通过省级复评验收。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整治,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8个。移送查处楚雄州首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入刑案件,依法没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109件。 工贸行业方面:突出事前预防,对全州102户重点工贸企业开展了巡查预警工作,查处一般隐患939项、重大隐患88项,对问题隐患已整改完成的87户企业于年内解除了风险预警。开展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共排查轻工重点企业21户,涉有限空间作业点位数1171个,其中涉硫化氢中毒有限空间点位数772个,查处一般隐患335项、重大隐患27项,修改完善企业管理制度184项,规范张贴警示标志、作业告知牌287处。开展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核查我州钢铁生产企业1户,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1户,粉尘涉爆企业46户(没有涉粉作业10人以上的企业),查处一般安全隐患361项、重大安全隐患75项;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岁末年初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截至2022年底,全州共对74户重点企业开展了排查,查处一般隐患426项、重大隐患13项。

(四)强化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统筹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防汛减灾方面:严格落实防汛减灾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了楚雄州防汛调度“六问”抽查机制、水文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和“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强化了直达基层责任人的气象、水文高级别预警“叫应”机制和分区域精细化发布机制,在全省率先推动气象预警信息接入应急广播系统。坚持每轮强降雨来临前多部门提前研判、降雨期间滚动会商、适时调度,重大天气过程全面复盘。全面加强山洪灾害防御,落实了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干部党员包群众的网格化“包保”体系;充分运用全省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防汛备汛工作督查检查,共排查整治风险隐患1351条,累计实施城市防污工程治理措施217项。汛期共组织10县市103个乡镇1103个村(社区、居委会)13118个村民小组506229户510172人开展了汛期转移避险演练;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529场次、参与人数24332人次,开展宣传培训659场次、参与人数24600人;组织煤矿演练2场次、参与人数305人;组织非煤矿山演练124场次、参与人数1844人;累计发布暴雨黄色预警16次、蓝色预警67次,启动州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6次、发布防汛预警提示121期,发布递进式气象水文预报预警信息198期,干部下沉一线4715人次,提前转移群众2062人、妥善安置927人,接报洪涝灾害灾情13次,无人员伤亡事件发生。

防震减灾方面:坚持以实战为背景开展《地震应急预案》修订,以救援进程为脉络固化基础材料模板,坚决避免响应不及时、响应不充分或过度响应的情况发生。州委召开2次常委会会议、1次专题调研座谈会,州政府召开1次常务会、1次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州抗震指挥部召开3次联合会商会议安排部署防震减灾工作,对大姚、双柏、姚安进行应急准备工作检查5次。持续优化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先后制定印发了11个工作部署文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推进了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州建成地震预警系统基准台18个、基本台11个、一般台96个,安装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143套。对39项工程核准抗震设防、5项重点工程开展了地震安全性评价。采集房屋抗震设防信息67724条,完成2021年省下达楚雄州的272户农村危房改造、5277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467539户、排查率100%。开展地震应急演练2320场(其中:县级综合演练6场、桌面推演5场,学校演练1915场,乡镇村组演练347场,机关企事业单位演练47场)、参与人数163103人。在完成全部村组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的基础上,拓展培训乡镇级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3期360人。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以“看住人、管住火”为重点,坚持“管、疏、堵”相结合,做到事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全州层层签订防灭火责任状426份、责任书63.5万份。持续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严格执行“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用好“防火码”,建立健全了“人为火”管控体系。加强“以水灭火”能力建设,建立防扑火队伍常态化业务技能培训制度,全州共组建专业扑火队17支740人,半专业扑火队122支2367人,义务扑火队2235支6.2万人。州应急局、州林草局加强联合值班值守,实现信息共享、责任共担、运作高效、无缝衔接,达到了森林火灾早发现、早控制的目的,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楚雄州近15年来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及人员伤亡,2022年首次实现自1951年有统计数据以来森林草原火灾“零”发生,也是2022—9 —年全省金沙江流域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唯一州市。

灾害救助方面:及时向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的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全州共下达10县市冬春救助补助资金2674万元(中央2309万、省级155万元、州级200万元、省级慰问金10万元),调拨冬春救助物资棉被8562床、大衣5896件、衣服2000套、彩条布2239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累计调运救灾物资帐篷30顶、床上用品150套、棉被150床、棉大衣50件,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和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加强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存在问题已全面整改清零,并将救灾资金发放情况导入“一卡通”平台,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应有实效。加大物资储备和前置救灾物资力度,全州目前共储备有帐篷4962顶、棉被52471床、棉大衣22288件、衣服32152套、毛毯13208床、彩条布1793件、折叠床9094张、床垫8933床、床上用品11775套。2022年3月22日,将州本级储备的救灾棉被4000床、棉大衣4000件、衣服4000套提前布置到9个县市40个偏远乡镇,确保了就近储备、保障有力。

(五)突出依法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州应急系统认真落实“包容审慎执法”工作措施,坚持服务与监管执法并重,对屡教不改、问题隐患长期存在的企业,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2022年,全州应急管理系统共开展执法检查1775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98个,执法检查覆盖率39.5%。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4548项,完成整改3731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整改率82.04%;下达执法文书2704份,执法793次,行政处罚182次,经济处罚117次,实施罚款317.68万元(其中监督罚款153.02万元、事故罚款164.66万元),行政处罚率22.95%。责令停产整顿生产经营单位42户,提请关闭生产经营单位10户,实际关闭生产经营单位10户。其中,州应急局立案查处案件15件,实施预防性行政处罚27.4万元,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果进一步显现。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把好安全准入关。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及时修订了州应急局权责清单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对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把关,强化前置管理,全年共依法对177户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申请企业进行审查,通过审查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94户,其中新办13户、延期63户、变更18户;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3户;颁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73户,其中新办5户、延期66户、变更2户;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7户;颁发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7291本,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422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1031本、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5838本。

(七)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认真组织学法用法,组织开展系统内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11场(次),参与学习人数200余人。积极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配合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州21户企业430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进行全覆盖培训,有效提升了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开展“安全生产月”、 “5·12国家防灾减灾日”、 “10·13国际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 20余万人次受到教育。开展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案例“以案为镜、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参与学习7896人、观看警示片5413人;开展防震减灾知识主题宣传124场次、讲座115场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六进”活动90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张贴《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7.4万余份,县挂标语、推送信息、发放宣传单共150万余条(份)。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效应,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氛围。

(八)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和抢险救援,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完善应急值班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制度,提升值班值守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了全州应急值班值守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通州应急局“互联网+企业监管”平台同州政府指挥中心互联通道,实现州政府指挥中心可查可看“互联网+企业监管”平台全部视频,以及应急指挥一张图、天眼卫星监测、州县应急监管平台、防汛抗旱态势分析系统及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的融合使用。强化值班值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定期不定期对10县市应急局和全州103个乡镇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有效杜绝了擅离职守行为的发生。

(九)扛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党对应急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局党委的政治作用和组织作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022年共召开4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次,排查干部职工廉政风险点112条,制定防控措施128条,初步形成纪律规矩严明、政治生活严肃、干部作风严谨、日常监督严格、管党治党严实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牢牢抓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这个“牛鼻子”,党委书记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做到“四个亲自”,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严格落实“双月报告”制度,开展“两个责任”约谈13人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12次,领导干部讲授党课5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制定《迎接党的二十大网络安全实施方案》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门户网站、微信群进行自检自查,发现并整改问题3个。积极整改巡察发现问题,十届州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指出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完成1个,正在整改1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当前,我州正处于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关键期,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虽然持续平稳向好,但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应急处突能力不高、社会整体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统筹发展与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全州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三管三必须”落实不到位,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有差距,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有差距。我州企业小、散、弱的现状短时间难以根本改变,安全投入不到位,主体责任难以全面落实到位,“三违”现象仍屡禁不止。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安全管理、员工安全素质“三大”预防事故的防线仍然薄弱,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企业安全投入更显不足,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大,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仍然任重而道远。

(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尚未全面理顺,应急管理工作合力不强。州、县应急管理部门编制、专业人员缺乏,乡镇政府没有设立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部门之间防范突发事件的衔接不够紧密,监测预警与部门联动研判能力有待提升,没有形成迅速及时的反应机制和统一指挥的工作机制。

(三)应急准备不足,应急队伍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备,演练不及时不充分,指挥体系不健全,应急处突能力还有不小差距。应急力量较薄弱,缺少应急救援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的专技人员,难以满足高强度应急抢险需要。应急物资储备不足,难以满足“抢大险、救大灾”的需要。这些问题都需要持续加以解决。

四、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深入研究把握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切实强化工作举措,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根据国家、省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楚雄实际,现提出2023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提升思想认识,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发展要安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要按照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要求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的细化落实。要健全完善州安委会议事协调机制,强化按季度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分析全州安全生产形势,强化警示、约谈和通报,推动全州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以落实责任为主线,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巩固提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党政齐抓共管、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政府分管领导统筹协调、监管部门深入一线、生产经营企业主动履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对平台经济等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明确监管主体。要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的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精准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要深入贯彻落实 《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1+5”主体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着力解决“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等问题,坚决守好安全“第一岗”。

(三)强化“双控”机制建设,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坚定不懈地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9条、州100条具体举措,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持续开展直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指导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爆、电力、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治理彻底。要结合我州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事故易发多发的实际,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切实抓好组织实施,有效防范相关行业领域安全事故,切实把事故降下来。要切实强化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保留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严把准入关,严防安全生产条件“先天不足”,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深化应急管理“一案三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自然灾害应对能力。要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快制定修订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推进各层级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要加强综合演练和专项应急演练,提升各级各部门的应急联动、应急处置能力,检验完善相关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努力实现多部门、多元化协调联动的公共安全应急救援新格局。要加强避难场所建设和运维管理,根据我州的灾害特点和救灾物资需求,做好物资储备计划,扎实储备救灾物资,做到“有物资、调得出、用得上”,强化“抢大险、救大灾”应急准备。要认真完成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充分发挥评估与区划成果技术报告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五)加大投入保障,强化基层应急队伍救援能力建设。要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抓好应急装备配备,根据应急救援实战需要和装备器材配备标准,逐年配置一批现代化“高精尖”应急救援装备,切实解决应急救援装备老化、短缺的问题,形成科学合理的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格局。要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提升应急队伍专业化技能和处突水平。要坚持工作重心向基层下沉,关口向基层前移,全面加强县 (市)、乡镇、村 (居)委会三级应急组织网络建设,整合基层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

(六)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全民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意识。要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充分发挥宣教培训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确保从业人员100%先培训合格后上岗,“三项岗位”人员持证率100%。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普及应急知识,宣传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和灾害应对能力。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改进社会宣传手段,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宣传教育覆盖率。

(七)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应急管理领域依法治理。要按照《楚雄州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楚办发〔2022〕34号)要求,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理权限。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力量,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完善监管执法方式,推动应急抢险、灾害救助、防灾减灾领域的执法工作,实现从安全生产单项执法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转变。要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和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要继续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作为推动全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依法依规严格执法,提升执法效能、放大执法效果,持续向社会释放严格执法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警示推动作用。要复盘近年来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总结教训,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引以为戒,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事故警示教育制度。

(八)加强值班值守,迅速高效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值班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制度,着力提升应急系统值班值守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动制度,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军地之间、中央和省派出单位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动员和发挥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努力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应急指挥一张图、天眼卫星监测、州县应急监管平台、防汛抗旱态势分析系统及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的融合使用。要制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信息报送模板,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初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客观、真实,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科学高效。

(九)持之以恒转作风,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党的思想阵地建设,把公共安全纳入总体国家安全谋划推动,继续加强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息公开等工作,巩固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认真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教育,积极做好双拥共建,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队伍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不断筑牢拒腐防变工作防线。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干部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积极化解因工作压力大、责任大产生的忧虑情绪。扎实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实施“模范机关”“清廉机关”“文明机关”建设,着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应急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