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应急管理局,楚雄高新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
现将《2024年度全州工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3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白子学,13708786297)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度全州工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2024年,全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省、州党委、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工作部署要求,紧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主线,以防范化解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以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牵引,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持续深化预警建设,扎实抓好安标创建,努力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全面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基础
1.全面核查工贸行业监管底数。各县市要开展辖区内工贸企业核查调查工作,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接,依托云南省应急管理综合平台,及时更新录入工贸企业信息,建立“一企一档”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防失管漏管。
2.扎实开展工贸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决策部署,根据省州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督促指导相关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动员部署,细化目标任务,有效跟踪落实。
3.建立健全工贸行业管理工作体系。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规定,认真落实《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州级主管部门(单位)目录的通知》(楚安办字〔2023〕17号)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4.依法强化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督促工贸企业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新改扩建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严格依法落实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实施以来已经建成但未进行设计审查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督促有关企业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诊断和整改。
5.持续推进标准化企业创建。依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应急〔2023〕6号)和《楚雄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要求,省级完成30户工贸行业二级标准化企业创建,州级完成10户工贸行业三级标准化企业创建,从严把控创建质量,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落实标准化达标联合激励政策,对达标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执法。
二、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6.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贯彻落实《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大判定标准宣贯力度,强化监管部门和企业学标准、用标准、守标准。督促工贸企业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金属冶炼企业至少每月1次)。
7.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涂、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
8.扎实推进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在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全面推广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年内,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云南溢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户企业相关监测数据实现“应接尽接”;全面完成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数据信息统计,云南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云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楚雄复烤厂、云南宇泽半导体有限公司3户涉粉企业监测数据全部接入预警系统。所有预警系统与安全风险“码上查”信息系统有机融合。
9.逐级抓实工贸企业巡查预警任务。严格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在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预警工作的通知》要求,逐级抓好安全生产巡查、安全风险预警、工作督办和预警解除等管理工作,州级完成50户重点工贸企业巡查预警,楚雄市、禄丰市、武定县各巡查预警不少于10户,其他县和楚雄高新区各巡查预警不少于5户(双柏县除外)。
10.全面推广运用“码上查”信息系统。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3月6日全州工贸行业安全风险“码上查”现场推进会精神,学习借鉴滇中有色、高新区推广应用安全风险“码上查”信息系统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精准施策,靶向发力,10月底前,全州辖区内在产的金属冶炼、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四类重点有限空间企业、建材水泥、新能源材料等重点工贸企业要全面完成并有效运行安全风险“码上查”信息系统,实现隐患治理工作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实时对重点工贸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进行监测。
三、切实强化工贸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11.分级开展安全监管精准执法行动。严格按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分级聚焦重点地区、重点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高风险行业领域,深入开展精准执法,对其他工贸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措施。
12.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帮扶行动。结合工贸行业事故总量、监管力量等因素,合理确定重点县市开展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州级开展帮扶指导不少于2个县级地区的重点企业。通过帮扶指导,全面推进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负责制落实。
13.综合施策提升监管执法能力素质。进一步建立完善行业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相互配合、协同高效的执法工作机制,重点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线上”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线下”监管精准执法相结合工作模式。省州将举办工贸安全监管骨干业务培训,加快补齐一线监管人员专业短板。
14.着力强化典型事故警示震慑作用。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深入剖析每一起工贸行业较大以上和重大涉险事故教训,组织相关企业观看有限空间作业事故警示教育片,推送典型事故警情,及时发布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执法案例。对一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工贸行业事故的县市实施约谈。
四、着力提升安全防范教育培训质量
15.狠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紧紧盯住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和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分级分批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州级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四类重点有限空间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各县市负责属地内除州级负责外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培训。
16.强化企业全员安全避险能力素质。推动工贸企业将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列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要强化新入职、转岗、复岗员工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员工熟知自身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全面提高员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州级将开展1次工贸重点行业领域疏散逃生演练现场观摩活动,各县市组织重点工贸企业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并督促指导金属冶炼、劳动密集型及“厂中厂”等类型企业自主完成1次疏散逃生演练。
17.积极提升工伤预防能力。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通知》(云人社函〔2023〕220号),配合人社部门制定机械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等)“三类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并组织实施,提升机械行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
18.深入推进培训机构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全面复核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加大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清退培训“走过场”和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严格执行云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网络平台培训管理规范、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大纲,全面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