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丽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建设的建议》(第102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州林草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的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应急管理局党委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第102号建议办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时限要求,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开展建议提案办理业务培训,并商协办单位州林草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广泛调研,在深入分析我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现状,研究提出加强基层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建设的工作措施的基础上,形成了第10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第102号建议指出,当前我州在基层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建设中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防火基础设施薄弱;二是灭火力量保障不足,包括人员队伍、装备条件;三是火灾监测预警滞后。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以上问题在我州各县市普遍存在,应急路网密度、林火阻隔网密度、林火视频监控系统覆盖率、森林防火通讯(火场通讯)网络覆盖率较低,消防水池、航空消防停机坪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救援队伍扑火能力及装备条件与实战要求差距较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等都是我州正在努力和需要持续加以解决的问题。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答复意见
感谢谭代表的中肯建议!对您的建议,我们将逐条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在当前和今后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持续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全州基层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主要措施如下:
(一)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物资保障。一是督促各级政府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三三制”经费和项目建设地方经费配套机制,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序开展和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物资支持。近年来,州应急管理局通过积极向省应急管理厅汇报争取,得到了项目资金和物资的倾斜支持。共争取到扑火物资一批283件(套、台、支),价值约97.58万元,已及时调配到各县市;争取到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150万元资金,已第一时间下拨到各县市。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向上争取资金方面持续发力,有力助推基层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建设。
(二)不断加强林火监测体系建设。一是强化科技支撑,着力提升监测能力。已争取项目资金358万元,新建了州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在已建成610个野外视频监控网、56座通讯网络基站、38座高山瞭望台的基础上,继续租用4颗极轨卫星实施“天眼通”项目,形成了“天空塔地”四位一体立体化监测体系,提高火情监测预警效率,做到早发现。二是强化值班值守。严格值班带班制度,落实卫星热点2小时核查反馈、火灾信息“统一管理、归口上报、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督促全州1.25万名护林员、38座瞭望台工作人员认真开展巡护、瞭望工作,做到早报告。三是严密监控及时预警。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不断健全完善预警和会商研判机制,提前对森林草原火险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灾高火险预警信息,做到早预警。
(三)不断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建设完成了楚雄州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项目涉及全州9个建设单位(州林草局、楚雄市、双柏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武定县、禄丰市林草局),实际总投资3022.8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18万元、地方配套1004.85万元,主要建设完成专业扑火队营房4处4382.9平方米、扑火物资储备库3处708.1平方米,运兵车、水车和装备运输车49辆,水带300条、扑火机具681台。2024年度积极争取防火项目,应急、林草正在实施国债资金项目两个,目前已按要求完成开工建设。近期,楚雄州林草局组织申报了《楚雄州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项目》,项目涉及全州10县市103个乡镇,拟计划配置高压水泵134套,灭火装具运输车126辆,项目投资估算3895万元。
(四)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力量建设。一是整合力量建队伍。楚雄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决策部署,2023年5月,楚雄州出台《基层应急救援和综合治理常备力量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建设责任主体、建队标准、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及相关保障措施。以破解县乡应急救援力量薄弱难题为切口,着力推进基层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体系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系统集成、总结提升,建队伍、明权责、强保障、优服务,着力打造“六队一体”综合治理力量,构建形成“综合救援+应急处突+基层治理”一体协同工作新格局,达到阵地合建、人员合用、物资共享的“1+1+1>3”的末端治理效果,探索出基层有效治理的楚雄样板。全州10县市围绕救援队伍建设、保障和运转三个重点,坚持县市主建、行业主训、分级主管、上级可调,州县乡三级同步,按照队伍职业化、人员专业化、运行实体化的要求,高标准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每个县市人员规模不少于60人,乡镇不少于15人的县乡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森林防火期,这支队伍全天候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火情。二是标准建队。各县市按照“有编制人员、有队伍住所、有工作经费、有装备器材、有训练场地、有统一服装、有管理制度”7有标准,从职能、人力、物力、财力、管理、场所6个方面进行整合。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设置独立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完善生活、训练设施,满足队伍执勤、工作和生活需要,营房外观标识、库室设置、车辆标识和人员服装做到全州统一规范。三是规范管理。按照“常年在岗、急时处突、日常训练、综合治理、服务发展”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分级分类管理。县市应急救援队伍由应急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森林防火期以林草部门管理为主;乡镇队伍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调度管理。实行“平战”调度模式,24小时值班值守和常年值班备勤,日常履行服务职能,“战时”执行应急任务。做到常事能应对、难事能突击、急事能增援,实现职能整合,运行体系全面优化。四是强化训练。制定实施《综合救援队伍训练大纲》,全面打牢体能训练基础,常态化开展救援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培训和实战演练,训练标准、训练条件、训练考核全面贴近实战,适应复杂任务需求。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以来,组织开展应急处突、地震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多场次演练和实战,为锤炼队伍遂行多样化任务能力打下了牢固基础,确保队伍随时保持临战状态,关键时候“拉得出、用得上、能战斗”。五是经费保障。建立“上级补助、县级预算、乡镇统筹”三级保障模式,按照“分块保障、集中统筹”方式,各县市整合政法、林草、应急、气象、消防、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乡镇末端经费,确保人均工资达3500元/月以上,为招录队员缴纳“五险”、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建立应急抚恤基金,通过待遇留人才、稳队伍。六是物资保障。按照“实用、适用、先进”原则,整合各相关行业资源,配置基层应急救援队伍所需的装备器材,包括通信设备、监测仪器、防护装备、应急物资等,建立专门器材装备库,落实专人管理。
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大的工作力度、更实的工作作风,持续加强基层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建设,坚决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郑新伟 13769266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