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红等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全州应急保障能力和指挥体系建设的关心关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州应急保障能力和指挥体系建设的提案》(第11030230号)交由我局牵头办理,经州委编办、州应急管理局、州消防救援支队会商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的提案客观分析了当前我州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要加强应急干部及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的意见建议,对我州持续推进和不断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们已认真采纳,并抓好落实。
今年以来,我们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从“建、管、训、用、保”五个环节着手,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了“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梯次推进,整合力量建队伍。
(一)坚持典型引路。整体统筹与先行先试相结合,在州内2个县市选取7个乡镇先行试点。2022年初,永仁县把推进乡镇末端救援力量建设与构建基层消防力量“一队一站”(乡镇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工作站)模式进行统筹,积极争取乡镇专职消防队省级补助资金支持,在6个乡镇率先成立乡镇综合救援服务中心,在资源整合、装备配置、运行管理等方面,为全州推进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探索出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大抓基层基础的工作导向,以增强基层一线对森林火情、民房火灾、旱涝灾害、滑坡泥石流险情、安全生产事故等重点领域应急响应能力为主线,推动应急救援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探头”延伸,强化重要节点乡镇应急功能,依托原乡镇季节性森林扑火队,对基层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整体性重塑和再造。推动应急队伍在一线设防、装备器材在一线配置、功能作用在一线发挥,组建人员规模分别为60人和15人的县市、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部分乡镇成立应急救援分中心对周边乡镇形成辐射。
(三)实现以点带面。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召开现场推进会,压实10县市委书记“项目指挥”责任和乡镇党委书记“施工队长”责任,抓纲举目、调研督导、全面推进。目前,全州已建成10支县市级和103支乡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招录队员2000余人,最远乡镇应急救援时间缩短7小时,队伍建设由“试点示范”“串点成线”进入“织线成网”“强片拓面”的新阶段。
二、强化统筹,聚合资源强保障。
(一)整合人员力量。整合林草、消防、水务、气象等相关部门临时聘用人员,采取“2+N”建设模式(“2”即:乡镇专职消防队和森林扑火队,“N”即:气象防雹员、地质监测员、安全协管员等防灾减灾人力资源),综合考虑年龄结构、身体素质、从业经历、学历水平等方面因素,优先录用退役军人等群体,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力量“老龄化、不专业、学历低”问题。目前,全州新招录的应急救援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的占72.7%,大专以上学历的占14.9%,退役军人和有消防从业经历的占7.8%。
(二)聚合财力保障。采取“上级补助+县级整合+乡镇统筹”方式进行队伍保障。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按人员整合渠道统筹部门原纵向封闭式安排的乡镇末端经费,开辟经费来源渠道,为队员缴纳养老保险、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变季节性供养为常年性供养,队员平均月工资达3500元以上(有的已达5000元)。2023年,全州拨付县市消防救援保障经费2600余万元。争取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7843万元,按照县级500万元、乡镇50万元的标准,实施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现已完成项目招标采购,即将配发各县,基层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2024年,全州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保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1.05亿元。
(三)强化物资保障。按照“实用、适用、先进”原则,整合各相关行业资源,配置基层应急救援队伍所需的装备器材,包括通信设备、监测仪器、防护装备、应急物资等,建立专门器材装备库,落实专人管理。目前10县市基层应急救援队伍有应急车辆262辆、卫星电话123部,防灭火器材27713件(套)、防汛抗旱器材33778件(套)、抗震救灾器材6214(件)套、维稳器材1298件(套)。同时,全州建成救灾物资储备库11个,边远乡镇临时储备点40个,储备应急救灾物资48个种类35万余件(套),确保应急物资储得好、找得到、调得动、用得上,为灾害事故应对处置提供有力支撑。
三、管用结合,一体协同强治理。
(一)提升专业化技能。落实“有在编人员、有队伍住所、有工作经费、有装备器材、有训练场地、有统一服装、有管理制度”七有标准,促进规范建队。聚焦战场、战备、战力,以“军事化”“实战化”标准制定队伍训练大纲。坚持县市主建、行业主训、分级主管,加强森林火险、民房火灾、交通事故、水域救援、山地遇险、地质灾害等领域救援专业知识培训和实战演练,提升装备器材应用技能和人机协同、人员配合水平,打造应急救援的“精兵”和“尖兵”。其中,楚雄市自队伍成立以来,开展应急演练19场次465人次。
(二)推动精细化应急。按照简单、短小、实用标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升应急救援流程化、迅捷化、组织化程度。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构建综合应急救援“隐患排查、问题移交、定期督办、限时整改”机制,促进综合应急救援队功能由日常巡查、应急救援向风险研判、应急参谋拓展提升。2024年4月,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在楚雄市部分小学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参加人员1700余人。
(三)促进常态化服务。围绕“常年在岗、急时处突、日常训练、服务发展”要求,突出“一队多用、一专多能、一岗多职”定位,实行“平战”调度,在履行好应急救援“当家”主责基础上,布置安排集镇管理、执法辅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民办实事等工作,把综合应急救援队打造成为抢险队、巡防队、服务队和宣传队,推动队伍由“单一型”“候鸟型”向“复合型”“常驻型”转变,促进了风险在基层第一线消除、矛盾在社会微单元化解、服务在群众需求中深化。2023年以来,全州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完成应急救援任务937次、检查相关场所4367个、开展社会救助112次。
四、合纵连横,强化调度优指挥。
(一)加强纵向调度指挥。建立州级调度与属地指挥相结合的应急救援指挥模式,加强县市和乡镇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强化应急值守、信息汇聚、监测预警、会商决策、指挥调度功能。加强乡镇末端灾害事故处置视频指挥调度网络建设,聚合使用政法系统“雪亮工程”、林草部门野外火灾视频监控系统和灾情会商系统(云视讯),实现119调度指挥直达乡镇末端,集中指挥、统一调度、信息集成、资源共享、专业分工、分层负责的一体化指挥调度体系逐步完善。
(二)注重横向区域联动。加强区域间信息互通、措施联动,针对G5京昆高速、G56杭瑞高速等重要交通干线和哀牢山、百草岭、金沙江、元江上游支流等重点区域易发多发应急事件特点,组织跨区域综合演练。在毗邻行政区域明确县市、乡镇应急救援互助区域,强化县市及乡镇间应急救援力量的联勤、协勤,开展区域间合成式、组团式应急救援作战,建立联防应急救援响应圈,提升区域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综合应急保障能力。2023年,在处置姚安县“4·07”森林火灾过程中,共组织调动周边县3支应急救援队伍102人进行支援。
(三)推动互补合成应急。强化政企协同、军地协同、社会协同,以县市消防救援队伍为主要力量、县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和民兵队伍为基础力量、群众应急队伍为支撑力量、社会救援队伍为补充力量的“3+3”应急处突力量体系初步形成。比如,南华县依托腾龙物流公司组建全州首支危化品应急救援队,这支共54人的救援队累计完成59次救援任务,出动队员1460余人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元谋县江边乡把综合应急救援队驻地保障与乡镇武装部规范化建设有机结合,实现设施共享,应急救援队伍与民兵队伍各自编成、互为补充。大姚县积极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协议方式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应急状态下装备设施紧急调动机制,确保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1小时调度集结不少于50台次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持续抓好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将乡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归口到乡镇综合执法队(消防工作站)管理,负责管理综合应急救援队、消防工作站、专职消防队,参与综治维稳、辅助执法、城镇管理等社会管理事务。由应急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消防救援部门协助开展日常训练,实现一体化运行。根据地区人口数量、经济规模、灾害事故特点、安全风险程度等因素,配备不少于3名的专职干部。通过成立机构、强化执法,着力解决基层“人少质弱”的问题,构建基层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第一道防线”。
(二)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水平。对标“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全面构建以“县市消防救援队、县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为主,以“民兵队伍、群众应急队伍、社会救援队伍”为辅的“3+3”应急处突力量体系。在目前已组建成立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上,对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健全完善队伍选拔聘用、日常管理、训练演练、调度使用、激励奖惩等管理机制,保持队伍良性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立足实际、按需配备、集中储存、统一管理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布局乡镇应急物资库建设,整合应急管理、林草、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装备资源,由乡镇党委政府集中代管和调度,相关物资管理制度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乡镇应急物资储备库重点储备针对性强、便携、易操作的抢险救援物资,形成既符合当地应急需求,又实现乡镇之间物资装备互补的基层应急物资储备网络,提升综合应急救援队事故灾害先期处置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指挥调度体系。健全完善分等级、分灾种、平战结合的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体系。县综合应急救援队按照“1+1+3”建立县级指挥体系(即: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指挥中心主任;县林草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副主任)。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按照“1+1+2”建立乡镇指挥体系(即:1名乡镇班子成员任指挥长,主持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全面工作和指挥调度;1名编制内人员任主任,负责综合训练和日常管理工作;乡镇应急办主任、林草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副主任,负责专业培训,参与组织专业应急处置工作)。平时,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救援机构(乡镇综合执法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处置辖区内事故灾害时,由乡镇党委政府或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或专业指挥。跨区域调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按照灾害事故种类划分,由上一级政府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对议事协调机构发布调动指令,具体救援行动接受事故灾害处置现场指挥部指挥。
(五)进一步加大支撑保障力度。坚持“共享共建共用”原则,打通编制、队伍、资金整合的通道,鼓励乡镇积极探索更多的保障手段,整合多部门相关经费,将人员经费、器材装备经费、后勤保障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切实提高人员待遇,加大人才保障力度。积极谋划申报,向上争取资金与项目支持,加强救援队伍驻训场所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加大先进适用物资的配备力度,提升应急装备标准化水平,持续建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以上回复不尽全面,望多指正。再次感谢你们对楚雄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