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楚政通〔2020〕15号正式发布。为了便于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推动《通知》的贯彻落实,现就《通知》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主要措施等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是习近平总书记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2020年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上,国务院安委会就全国上下统一开展为期3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并下发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云南省安委会结合实际下发了《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云安〔2020〕4号)。
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于4月23日召开了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动员部署;6月5日,州人民政府召集18家重点部门召开全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工作部署会议,对全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起草制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提出了具体标准和要求,确定了我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1+2+10”的架构,即1个总体方案,两个专题方案和10个专项实施方案。由州应急局负责制定2个专题实施方案(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二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实施方案),3个专项实施方案(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粉尘涉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负责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州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州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产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重点内容
《通知》明确了由州应急局负责制定并实施2个专题实施方案(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二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实施方案),3个专项实施方案(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粉尘涉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负责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实施;州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实施;州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实施;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实施;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产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实施;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并实施。
三、主要任务
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上来,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开展“两个专题”活动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2.开展1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
(2)煤矿;
(3)非煤矿山;
(4)消防;
(5)道路运输;
(6)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
(7)城市建设;
(8)工业(产业)园区等功能区;
(9)危险废物;
(10)粉尘涉爆等。
3.进度安排
(1) 制定方案(2020年6至7月)。
州级方案于6月底前完成,各县市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于2020年7月20日前报州安委会办公室。
(2) 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对2018年以来全州开展的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 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采取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严肃查处、严厉问责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 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方面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从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建立完善具体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三年行动工作在州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由州委副书记、州长迟中华担任组长,各分管副州长担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市、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常务会议、安委会全体会议要定期听取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州安委办建立三年行动工作联络员会议、督查督办、情况通报、警示约谈、巡查考核等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每半年向州委、州政府报告1次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3.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健全高危企业搬迁用地置换等补偿政策,完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整顿关闭工作涉及职工安置、债务清偿、企业转产等政策措施。统筹管好用好每年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
4.加强监管服务。将“打非治违”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严格“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专家指导、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加强跟踪指导服务。大力推广可复制经验,积极曝光负面典型,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5.严格跟踪问效。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督办、考核、线索移交、提出问责建议等措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不整改、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