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 按季度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工作机制的函

  • 日期: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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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楚雄国家高新区和各产业园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动我州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根据十届州委第五次全会要建立按季度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机制的工作要求,楚雄州安委办牵头起草了《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按季度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建议。请将意见建议经单位领导审核并加盖印章后,于2023年8月7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反馈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陶平生,联系电话:3393751、13769264377,传真:3391185,邮箱:313636326@qq.com),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关于建立按季度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楚雄国家高新区和各产业园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动我州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常态化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建立按季度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推动全州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安保维稳、防灾减灾底线,杜绝重特大事故,严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州社会大局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贯穿全年,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原则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中下旬组织开展,由州安委办按程序报经州委、州政府审定检查计划后组织实施。或根据工作实际和形势任务需要,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确定。

三、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涵盖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相关领域,重点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油气管道、特种设备、道路交通、防汛抗旱、地震防范、森林草原防灭火、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方面。检查对象包括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和禄丰、武定、牟定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市特色产业集聚区,州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具体检查内容由州安委办根据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及安全生产年度工作重点、每季度工作特点和国家、省、州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确定,要聚焦重要时段、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确定检查内容和标准。

四、检查方式

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工作做在平常,带着问题督办、带着问题交办,以解决问题、消除隐患、保证安全、促进发展,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为最终目的。要坚持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按照“四不两直”“一组一县市”的原则,由州委常委和州政府领导带队,州级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与,通过谈话问询、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

五、结果运用

(一)检查通报。每次检查结束后,州安委办要将检查结果进行梳理整理,以书面形式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同时,向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

(二)问题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被检查单位自收到反馈问题清单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立即启动问题整改,30日内报送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之后每个月报送整改情况,直至问题销号。州安委办牵头统筹,协同有关单位对问题整改工作全程跟踪督办。

(三)追责问责。对检查发现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又拒不整改的,要采取提醒、曝光、约谈等方式督促进一步压实责任,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按干管权限进行追责问责。牢固树立“检查即执法、问题即违法、违法受处罚”的理念,对经营主体存在的风险隐患拒绝整改、拖延整改、假装整改,或是“屡改屡犯”的,坚决实施“一案双罚”,倒逼落实主体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季度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精心组织,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和季度工作特点,坚持以问题、目标、结果为导向,久久为功推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

(二)坚持守正创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综合检查中注重探寻工作规律,着力在推动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主体责任上下功夫,推进本质安全走深走实,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坚持闭环管理。每季度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要对上一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各级各类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对重大隐患整改进行挂牌督办,验收销号,实行闭环管理。

(四)发挥专家作用。要不断充实完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强化外脑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技术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中的优势,持续推动行政搭台、专家发现问题、企业抓整改模式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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