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应急〔2023〕6号)和《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安监管〔2012〕14号)等文件的规定,经过企业自评、申请、评审,依据评审组织单位和属地应急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认定川铁建筑新材料(云南)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楚雄云植药业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有效。
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可电话或来信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称号。
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