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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公告(2023年第八批)

  • 日期:2023年10月27日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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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依据评审组织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及审查合格结果,姚安县蛉丰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姚安县栋川镇蛉丰页岩砖厂)、楚雄市苍岭镇梨树园石场、楚雄市鹿城镇水马子石场3户企业通过了三级安全标准化初次审核,楚雄州应急管理局认定该3户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之日起),现予以公告。

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情况,可电话或来信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称号。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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