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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是楚雄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2019年2月成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州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州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州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州委、州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市应急救援力量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州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监督安全生产执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州委和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内设12个职能科室和政治部,分别为: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风险监测和预案管理科、水旱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管理科、火灾救援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安全生产执法科、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科、政治部。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所属单位2个(未独立核算),分别是:楚雄州应急救灾保障中心、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69项、州100项细化举措为抓手,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检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项一项纠治整改,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行业部门监管、县市政府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层层拧紧责任链条,夯实筑牢责任体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治理彻底。
(二)强化风险隐患控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国务院、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在全面梳理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基础上,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目标要求,从2024年起至2026年组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安,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继续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作为推动全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推手,按照“五个一批”“四个一律”、闭环整改、联合惩戒和集中曝光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通过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的力度,切实改变“重检查、轻处罚”现象,扭转行政执法“宽松软虚”的问题,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统筹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全州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强化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制度准备、预备准备、队伍准备、物资准备,确保全州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形势平稳。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构建以县市消防救援队伍为主要力量、县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和民兵队伍为基础力量、群众应急队伍为支撑力量、社会救援队伍为补充力量的“3+3”应急处突力量体系,建立健全军地协调联动机制,确
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及时向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的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的生活救助,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受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全民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意识。要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充分发挥宣教培训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确保从业人员100%先培训后上岗,“三项岗位”人员持证率100%。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普及应急知识,宣传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和灾害应对能力。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改进社会宣传手段,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宣传教育覆盖率。
(六)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强化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继续在应急值班值守、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完善等重点工作上下功夫,促进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保障能力有效提升。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及时上报事故信息。推进值班信息化建设,改善值班工作软硬件条件,充分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构建畅通高效的值班信息网络系统,提升值班信息化水平,确保发生事故灾害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
(七)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紧抓不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着力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本色、职能使命教育和正确政绩观教育,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做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双拥共建等重点工作的统筹谋划和部署推进。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聚焦重点、难点工作,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大力建设堪当时代重任的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全州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和队伍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679,540.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679,540.6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13,451,369.33元对比,增加了1,228,171.31元,增长9.13%,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支出相关的社保公积金等经费增加482,171.31元;二是部门新增互联网+企业监管平台AI算法提质项目,纳入2024年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项目经费增加500,000.00元;三是按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外聘专家劳务及评审支出纳入2024年项目预算保障,项目经费增加120,000.00元;四是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项目办公、会议、培训等成本性费用增加104,000.00元;五是2024年度优秀青年人才专项招引资金纳入年初预算下达,增加22,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679,540.64元,其中:本年收入14,679,540.6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79,540.64元(本级财力14,679,540.64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13,451,369.33元对比,增加了1,228,171.31元,增长9.13%,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支出相关的社保公积金等经费增加482171.31元;二是部门新增互联网+企业监管平台AI算法提质项目,纳入2024年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项目经费增加500,000.00元;三是按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外聘专家劳务及评审支出纳入2024年项目预算保障,项目经费增加120,000.00元;四是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项目办公、会议、培训等成本性费用增加104,000.00元;五是2024年度优秀青年人才专项招引资金纳入年初预算下达,增加22,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79,540.6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679,540.64元,其中:基本支出9,533,540.64元,与上年9,051,369.33元对比增加482,171.31元,增长5.33%,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人员支出相关的社保公积金等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146,000元,与上年4,400,000元对比,增加746000元,增长16.95%,主要原因:一是部门新增互联网+企业监管平台AI算法提质项目,纳入2024年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项目经费增加500,000.00元;二是按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外聘专家劳务及评审支出纳入2024年项目预算保障,项目经费增加120,000.00元;三是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项目办公、会议、培训等成本性费用增加104,000.00元;四是2024年度优秀青年人才专项招引资金纳入年初预算下达,增加22,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44,122.80元,主要用于行政性开支的离退休经费(其中退休费335,122.80元,公用经费9,000.00元);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6,364.79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3,328.64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0,650.23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3,573.29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9,610.03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补助保险缴费经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社保相关支出14,56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大病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37,932.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2401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7,123,398.86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24010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优秀青年人才专项招引支出;
224010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灾害风险防治530,000.00元,主要用于履行防灾减灾工作职责的办公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专项工作支出;
224010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安全监管1,800,000.00元,主要用于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的办公费、制服购置、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专项工作支出;
224010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应急管理794,000.00元,主要用于履行应急管理等工作职责的委托业务费、租赁费等专项工作支出;
224070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自然灾害救灾补助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因灾困难群众的救灾补助资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自然灾害救灾补助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在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基本保障支出。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应急管理794,000.00元,主要用于楚雄州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6,8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4,8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0,000.00元,较上年170,00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0批次,预计接待73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预算内继续严格落实接待费有关规定,控制接待批次、人员和规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财政按照统一标准配置,2024年车辆保有量与上年一致,所以预算与上年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州安委及安全监管工作经费。通过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有效运用“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助力安全监管,围绕“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主线,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形成安全与发展良性关系。为楚雄州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降低亿元国内生产总值安全事故死亡率,实现较大、重特大事故起数零控制的目标。一是完成省州下达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二是“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平稳运行;三是完成“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二)州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维护经费。接入应急和林草专线,履行指挥中心显示大屏租赁合同,进一步完善各部门专业指挥系统和应急平台,搭建灾害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负责督促落实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部署,衔接省州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统筹传达部署并督促落实省和州委州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实现地震、防火、群体事件等应急指挥调度演练功能。
(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费。一是负责督促落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全州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二是组织、指导各级地方政府各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三是通过防灾减灾和救灾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全面提升防灾减灾现代化能力建设,提升防灾减灾队伍业务能力,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冬春生活救助资金。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和次年春季,受灾地区政府为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的生活救助,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灾害风险防治:反映组织、指导、协调各类灾害风险防范治理方面的支出。
2.应急救援: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3.应急管理:反映应急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反映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的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6.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8.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97,900.00元,与上年3,090,700元对比增加807,200.00元,增长26.12%,主要原因:一是部门新增互联网+企业监管平台AI算法提质项目,纳入2024年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项目经费增加500,000.00元;二是按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外聘专家劳务及评审支出纳入2024年项目预算保障,项目经费增加120,000.00元;三是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项目办公、会议、培训等成本性费用增加104,000.00元;四是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增加83,2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州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3,041,975.43元。其中,流动资产142,498.02元,固定资产2,782,958.95元(其中原值10,416,398.01元,累计折旧7,633,439.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6,518.46元((其中原值179,558.00元,累计摊销63,039.54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993.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2500111